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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酝酿了近14年之久的《反垄断法》将正式实施,“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滥用行政权力”来限制竞争的行为将从此被视为违法。首当其冲的就是国内公认垄断嫌疑最大的5大行业:铁路、电信、石油、汽车和软件。甚至在很多乐观者看来,现在的疑问只是哪个行业、哪个企业“有幸”成为我国反垄断的第一个被告。
■微软 国内“反垄断第一个被告”?
《反垄断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早在去年《反垄断法》获得通过时,就有法律专家预计,微软很可能第一个被告上法庭,成为国内“反垄断第一个被告”。
■汽车 限价限区销售触犯“禁令”《反垄断法》中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第五章中也明确规定:禁止“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其他行为”。
显然,汽车厂商对经销商所设的最低限价和限区销售的规定触了《反垄断法》的逆鳞。
■铁路 “行政垄断”嫌疑是关键
说起垄断,很难撇开“铁老大”。法律专家表示,由于铁路完全实行国营,因此铁路行业的垄断嫌疑的关键并不在于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争议在于是否具有“行政垄断”的嫌疑。《反垄断法》第六章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因此,如果要打破铁路的市场垄断格局,就必须从打破铁路的“行政垄断”入手。
■电信 典型的“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的第三章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显然,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乃至中国联通都属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嫌疑对象。
■石油 两家独大有交易依赖嫌疑
据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统计,眼下民营石油企业已由1998年全盛时期的3340家下降到不到300家。中石油、中石化两家对国内原油的资源和销路的控制让国内油市始终处于两家独大的状态。
除了《反垄断法》的第三章第十九条适用于“油老大”外,该法第十八条也明确规定:将视“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来“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据新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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