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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所民办培训学校划归区教育局管理

2006-11-22 华商网 - 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耿彦红)西安市教育局日前从管理权限和招生两方面入手,对民办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进行整顿。

    按照《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各类文化教育培训学校,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西安市教育局将把符合学院设置标准的,包括
西安导游培训学院在内的十余所学校,先行上交省教育厅;对不符合标准,仍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且有在校生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招生;在两年内达到标准后,再移交省教育厅;两年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停止办学,吊销许可证。对未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活动的,依法更名,降低办学层次,移交区县教育局管理。

    目前,由西安市教育局管理的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共计94所,西安新概念外国语培训学校等79所学校,按照属地移交给七区教育局管理。对达不到设置标准、运转有问题、仍有在校生的其余15所学校,要求其在半年内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移交区县教育局;整改不合格的,终止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

    明年初,西安市教育局还将与民办成人学院签订诚信招生责任书;明年4至8月期间,每月将在媒体上公告学校的招生资质;设计“西安市民办成人学校学生注册明白卡”,统一内容与格式。同时,还将对西安市民办成人院校实行等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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