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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明年1月起提高1倍

房价涨不涨?

2006-11-21 华商网 - 华商报

 

  从明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将提高一倍,其中最高的一等地区,将从70元/平方米调整为140元/平方米。同时继续实行中央与地方30:70分成体制,相关收入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

  控制城建规模盲目扩大

  记者昨日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关于深
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为保护耕地,强化土地经济调控手段,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有关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

    首先,从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划分不变,各等别征收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倍。对于因违法批地、占用而实际发生的新增建设用地,一律按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征收土地有偿使用费。

    其次,标准提高后,为避免部分地方不能足额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问题,地方分成的70%部分,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库。另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后,其收入仍然全部用于土地。其中,中央分成部分主要参照各地基本农田面积和国家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任务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并向中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倾斜。

    从2005年的实际收缴情况看,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出让纯收益为763亿元,而中央和地方实际收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只有214.5亿元。一方面,现行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明显低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纯收益的实际水平;同时,从现在的情况看,各地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的冲动仍很强烈,提高标准势在必行。据新华社

  地价成本短期难“转嫁”

  本报讯(记者 靳曼)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提高会否影响房价?我省有关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标准提高将缩小房地产企业的利润空间,但短期内不会影响到房价。

    这位负责人表示,此举将有利于缩小房地产企业的利润空间。他举例说,以前房地产企业被视为暴利行业,企业花很少的钱从农民手里征得土地,以很高的价格卖出去,一夜之间就能暴富。随着国家宏观调控系列政策的实施,房地产企业的暴利现象也将逐渐消失。随着《通知》精神的贯彻实施,房地产企业获取土地的成本将增大,但由于国家对房屋市场价格的调控,使得企业在短期内不可能将获得土地时增加的成本迅速转移到房价上。特别是对于我省来说,尽管这几年国家土地政策不断调整,我省的房价也一直处于平稳发展状态,因此,我省房价不会受政策影响而大幅度变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提高对农民来说也是个利好消息,因为他们的征地补偿费将有望进一步提高。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尽管这个政策的出台将缩小房地产行业的企业利润,但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房地产仍是利润较高的行业。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甘藏春透露,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提高1倍,征地补偿安置费也将提高1倍,城镇土地使用税将提高2倍,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也将有所提高。根据测算,地价总水平将增长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但不同用途地价受影响不尽相同,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格将基本持平,工业实际用地的出让价格将提高40%到60%。另外,从上海、南京、苏州等19个城市组织开展的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看,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提高,地方政府获取的土地出让纯收益在地价中的比重将有所下降,地价的变动幅度是可以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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