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狄蕊红)昨日,本报报道了甘肃农民来西安买车时,在银行柜台向车主转账过程中11万元蹊跷“蒸发”。记者昨日联系当事人陈戈得知,11万元已查出去向,但他还要向银行索要因此造成的损失。 昨日上午,中国农业银行西五路分理处已经电话通知陈戈,转账中11万元“蒸发”,是因为银行
系统问题造成的单边账,这些钱现在已打回甘肃,但因为周末的关系,要等到周一才能到他的账户上。 “在西安停这几天,我几乎每天要损失2000元。”不得已呆在西安的陈戈昨日对记者说,如果前天顺利转账,当天把车开回甘肃开始拉货的话,每天最少可以有2000多元的收入,但现在他只能待在西安等着钱到账户上,再向车主付款后才能回甘肃,这样一来,加上在西安住宿等的花销,就损失近万元。
就此,记者咨询了王炳森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侯琰。侯律师说,如果因为银行的问题给陈戈带来了经济损失,那么银行就应当对其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对于陈戈所说的每日损失的数额,侯律师建议他拿出自己预计损失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