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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诊所开进区政府

读者:诊所药品种类不全,价格还高 有关负责人:没有必要给诊所办理相关经营手续

2005-09-21 华商网 - 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郭魂强 王荣忠)“便民诊所”原本就是方便群众购药、看病的,但如果开到政府办公楼里,群众买药还会方便吗?“我们灞桥区政府办公楼四层里有一家诊所,药品种不全,药价还高,最主要它是医保定点惟一单位,不在这里买药,报销可就成难事了……”一位市民近日向本报反映。

  作息时间和机关一样

  “我们也知道‘便民诊所’、药店必须24小时开门售药方便群众,但考虑到区政府特殊的环境、特殊人群的需要,同时也是从安全的角度出发,因此,这家药店的营业按照机关作息时间执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双休日。”昨日,面对记者的提问,灞桥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业务科负责人解释。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2001年,为了方便区政府工作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他们与灞桥区医学分会门诊部协商,决定在政府办公楼四层设立该“便民诊所”,这件事情是经过区上领导协调的。因为灞桥区医学分会门诊部手续齐全,因此没有必要办理该“便民诊所”的相关经营手续。

  对于“便民诊所”的日常管理是由灞桥区医学分会门诊部负责,他们只对药品是否符合医疗报销进行审核,与经营没有一点关系。至于不能方便群众购药的问题,这位负责人坦言,确实不方便群众购药,他们也曾经考虑过,但一直没有合适的临街门面房。

  墙上没有挂任何证照

  在区政府四楼这间不足20平方米的“便民诊所”里,墙角堆放了好多药品,没有防潮措施,四面墙上没有悬挂任何证照,其中一位工作人员在忙碌地开着药方,充当着“大夫”的角色。“我们是今年才来的,每月500元工资,是由那边发工资。”对于“那边”,“便民诊所”的两位“大夫”说不出名称来。据了解,她们是临时雇来的,对“灞桥区医学分会门诊部”的情况不了解。记者询问:“你们有医师证吗?”对方回答:“有药剂师证,但都在家里放着。”

  就在记者采访期间,有几位顾客前来买药。据其中一位老太太介绍,她老伴是退休教师,腿脚不方便,上四楼很吃力,今天她是替老伴来买药的。“这里的药品种不全,价格比外边药店贵几块钱,甚至更多。来这里买药是没办法的办法,如果不在这里买药的话,报销医药费就难了。”

  “区医保中心参与了经营”

  灞桥区医学分会门诊部负责人周大夫称,政府部门不能搞经营活动,因此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就以门诊部的名义参与了经营。他是2001年在区政府四楼设立便民门诊的,主要负责药品的购进。除去药品成本后还有赢利,利润约定是四六分成,他获得四成,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得六成,利润基本每月或一季度结算,他每月可获得2000多元,除去2名工作人员的工资,每月还能挣1000多元。

  “我是一个讲实话的人,这样合作也是迫不得已的,我为了能获得区医保定点单位,于是就与医保中心合作了,按照规定“便民诊所”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可是有医保中心的参与,因此就没有办理。”

  “这里的药品价格确实高,品种也不全,品种不全其实可以拿其他同药效药品替代。”

  ■相关链接

  医保定点单位证照要齐全

  据了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医保定点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与条件: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药品价格须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地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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