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咸阳讯(记者 蒋旭)昨日,咸阳市第5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根据咸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并决定:千军昌同志为咸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千军昌,男,陕西户县人,中共党员,1956年2月生,1974年9月参加工作,1990年4月至1990年11月任户县副县长,1990年11月至1993年11月任西安团市委副书记,1993年11月至1996年12月任西安市雁塔区委副书记,1996年12月至2002年6月任中共西安市临潼区委书记(副厅级),2002年6月任西安市新城区区委书记,2003年4月任中共西安市委常委、新城区区委书记(正厅级),2004年9月兼任西安城墙景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2005年9月任咸阳市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