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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种情况不宜刮痧

2005-08-31 00:00:00

  刮痧后可用手掌在刮拭部位进行按摩,这样可以增加刮痧的疗效。刮痧后皮肤有明显的发热感觉,并在皮肤表面出现红、紫、黑斑或黑疱现象,这称为“出痧”,是一种正常刮痧的治疗效应。在刮痧部位出现触摸到的疼痛或发痒、虫行感、自感体表冒冷、热气等,均是正常现象。

  有些人因不适应刮痧疗法,或刮痧时操作者用力不当,刮拭时间过长,会出现头晕、目眩、精神疲倦、面色苍白、恶心欲呕、出冷汗、心慌、四肢发冷或突然昏倒等现象,此时应立即停止刮拭,迅速让患者平卧于通风处,片刻即可自行缓解,若让其饮用一杯温糖开水,则更能促其恢复。

  ■刮痧的禁忌症

  下列几种情况切忌刮痧:

  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血小板减少、白血病等;

  孕妇的腹部、腰骶部;小儿囟门未闭时,头颈部禁用刮痧;

  皮肤高度过敏、皮肤破损未愈合、外伤骨折处;

  原因不明的肿块、恶性肿瘤部位禁刮、及极度虚弱、消瘦者禁刮;

  严重的心脏病出现心力衰竭者,肾脏病出现肾功能衰竭者,肝硬化腹水者的腹部、全身重度浮肿者禁刮;

  大血管显现处禁用重刮,且刮拭时应避开血管;

  醉酒、过饥、过饱、过渴、过劳者均禁刮,以免出现晕刮现象。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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