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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行径震动律师界,众多律师表愤慨---
他们给律师抹了黑
2005-04-05 00:00:00
在公众的印象里,律师本应该在法庭上为当事人仗义执言,在法庭外的非诉讼业务中为当事人尽力争取最大的利益,可汪颖和苏启明作为多年执业的“老律师”,却因职务侵占罪沦为阶下囚,此案在陕西律师界引起了不小震动。
“这几年来确实有个别律师不遵守律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做出损害当事人利益的事情。但像他们这样抛弃做人的基本准则,直接侵犯当事人的财产权益,给受雇单位造成这么大的损失,这样的事确实少见,他们给我们律师群体抹了黑。”一位执业多年、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愤慨地对记者说。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西安的几位律师,他们都表示法律应该惩治律师中的“害群之马”。
1996年我国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除此外司法部还颁布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这些法律法规都对律师依法执业做出相关规定。另外,律师本身是特殊的群体,他们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来实现法律的正义,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像汪颖、苏启明这样身为律师,却以职务之便鲸吞受雇单位资产的案件在全国都很罕见。“这是陕西首例律师职务侵占案件,上上下下都很重视。”一位资深的审判人员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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