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昨日向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将颁布和实施《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从解决群众关心的司法公正和效率问题入手,重点推出8项改革措施。
■最高法院完善死刑复核程序
围绕“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任务,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刑事审判二审、死刑复核程序,健全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充实审判力量。
■杜绝“审而不判、判而不审”
肖扬说,将“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进一步促进审理与判决的有机统一,提高工作效率”。这项改革措施旨在解决司法实践中,审判委员会组织形式行政化、“审而不判、判而不审”、以“会场”代替“法庭”等与现代司法不相适应的矛盾;此外审判委员会工作程序诉讼化、议决结果公开化等,也有望在改革中体现。
■人民陪审员“五一”上岗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会同司法行政机关选拔、培训人民陪审员,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审判活动,弘扬司法民主”。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将于今年“五一”正式施行。人民陪审员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努力解决群众“打官司难”
2005年,人民法院将改革完善民事、行政案件审判监督制度,尊重和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程序提起再审的权利,及时受理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努力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不得推诿当事人的申请,必须再审。”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规定,把启动再审的权利切实交给了当事人。
■人民法庭可直接受理案件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人民法庭不能直接受理案件,这种情况与司法为民的要求不相适应。基于此,肖扬提出要“改革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规范巡回审理工作,人民法庭可以直接受理案件,方便群众诉讼。”
■“少年法院”呼之欲出
肖扬提出,要“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特点和法律保护的特殊要求,改革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这也是全国法院早就着手进行的一项探索。目前,全国已有少年法庭2400余个。
■法院不再设立司法鉴定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决定》明确,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根据司法鉴定活动的性质,除侦查机关为侦查犯罪提供技术鉴定支持,在内部设立的鉴定部门外,其他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都应是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服务性组织。
■执行“黑名单”让“赖账者”寸步难行
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今年也将有新的举措。肖扬提出,要“改革执行工作体制,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这个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被形象地称为执行“黑名单”。赖账者在没有履行法律义务之前,注册新公司、购地置产、承揽工程、经营贸易、出境等将受到严格限制。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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