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国强 彭宏)记者昨日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2005年春季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将从本月12日开始报名。据了解,从2005年起,西安市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验印工作由碑林区教育局统一负责。
据悉,2005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时间为:春季3月12日—16日,秋季9月11日—15日;报名地点在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北院(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北路3号)。
2005年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由各学校统一集体报名,要求各学校3月15日前将申请人员花名册,4月15日前将申请人员有关材料及软盘报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办理完报名手续之后,于当日或次日持体检表参加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医院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指定,体检地点报名时通知。
非师范教育类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春季4月3日,秋季9月25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为:春季:4月16日开始,秋季:10月23日开始。测试地点在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北院。
根据相关规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收费标准为:证书工本费6元,认定费145元,资料费15元。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交纳证书工本费。
另外,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需具备的身体条件,主要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