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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乱收费 摘校长乌纱

今秋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一费制”

2005-02-22 00:00:00

  本报讯(记者 陈有谋)“去年,教育乱收费在行业乱收费中仍排首位,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了。”在昨日召开的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会议上,副省长朱静芝语气坚定地说:“招呼打过了,措施公布了,目的就是要刹住教育乱收费这股歪风。”

  据悉,今年我省将主抓四项工作治理教育乱收费,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乱收费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其中学校乱收费,校长要撤职!

  重申 未公示项目可拒交

  今年秋季,我省将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一费制”收费政策,实行“阳光收费”。朱静芝要求,一费制收费标准制定之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再次重申,所有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向社会公示,没有公示的收费项目学生可以拒绝交纳。”

  同时,公办高中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各市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办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录取、收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肃查处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或捐资助学费等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

  进一步规范高校(包括民办高校和二级学院)收费行为。高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报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审核批准,坚决禁止学校擅立项目,变相收取学生“扩招费”、“转专业费”等其他费用。捐资助学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与招生、入学和考试挂钩。坚决制止基层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或向学校进行摊派的行为。

  严查 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据悉,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省纠风办、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等部门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乱收费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相关责任人该撤职的撤职,该追究责任的追究,绝不姑息。此外,省政府还决定,今年由省教育厅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教育经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从根子上杜绝教育乱收费。

  据悉,2004年,我省及市(县)共设立举报电话325部,查处基础教育阶段教育乱收费1028万元,清退947万元,处理违纪人员103名。此外还查处了三所高校违规招生、违规收费问题,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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