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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柏芝肖像仅值1.7万元?

2004-06-06 00:00:00

  前天上午,张柏芝状告“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等侵犯其肖像权案在合肥中院开庭,张柏芝未出庭。

  张柏芝提出的120万元的赔偿请求成为法庭辩论的焦点。另外,原告称,2003年张柏芝的肖像权的价值也较之前要高。第一被告则称原告是“狮子大开口”,并依据合约对张柏芝的肖像报酬进行了“估价”,得出的结论是,只值1.7万元。两被告拒绝与原告和解,该案当庭未予宣判。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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