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某从塔吊下来后被警方带走 本报记者 王井 摄
本报讯(记者 鲁周)自称别人欠其拆装费1万余元,索要数月未果,一包工头爬上塔吊一呆就是5个小时。经过民警耐心劝解,该包工头最终走下塔吊。
昨日下午3时40分,记者赶到西安市西郊某工地时,包工头杨某正和一同伴坐在长约50米的塔吊臂的最西端。距塔吊40米的地面上,工地负责人急得团团转,民警正在和杨某通过手机通话。几分钟后,杨某等二人向塔吊东侧走去,和另一同伴商量着什么。随后,除杨某外的另两个人爬下塔吊。下午4时,杨某重新走回塔吊西侧又坐下,并把双腿吊在空中。
记者随后和杨某进行了对话。据他讲,他在该工地揽了拆装塔吊的活,今年1月初干完活后却只从承包人高某手中拿到了7500元钱,剩下的15500元钱一直没有拿到,而且由于自己的失误,还给高某打了张收条。他曾多次向高某讨要剩下的钱,但高某以手中持有他的收条而拒付。他便在昨日中午1时许来到工地爬上塔吊。
杨某还说,他们上了塔吊后,工地答应给他们15500元钱,随后他让两个同伴下去拿钱,并坚持要两个同伴拿钱后离开工地,并将钱还给一个债权人,由该债权人打电话给他,只有在确认钱已经还了的情况下,他才会下来。杨某说,他知道自己做得不对,但如果能要回钱,他愿意下来后接受警方处罚。
由于杨某的执意要求,本来已经柳暗花明的形势又变得山重水复,民警一次次的劝说也都无效。工地则认为,他们本来已经付过高某的拆装费,为了息事宁人第二次又给了杨某,不能让杨某的同伴拿着钱一走了之。
下午5时46分,杨某的两个同伴相继爬上塔吊,3个人呈“众”字状站在塔吊上商谈。风越刮越大,雨滴不时落下来,3人的衣服被吹得不停地抖动。
下午6时16分,杨某等3人开始往下爬,但中途又停滞了一会儿;6时22分,杨某的双脚终于落在了地面上;6时23分,杨某和他的同伴被带上警车,等待他们的将是治安处罚。
在经济纠纷面前,杨某选择了爬上塔吊,并且不顾众人的劝阻,一呆就是5个小时。按照西安市公安局发出的通知,要求从4月26日起,下属公安部门务必严肃处理攀爬公共设施制造“自杀”闹剧者,公安机关对此类行为除及时实施营救外,还应根据其行为对公共秩序造成的危害结果,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杨某的问题虽然得到了重视,公安部门也开始调查其与高某的经济纠纷,但他的这种做法实在不足取,因为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但我们不得不注意到,小问题没有及时解决、无法得知正确的处理方法以及得不到应有的帮助,却是众多的“杨某”产生的根源。无怪乎在现场,一个工钱被拖欠的小包工头虽然认为杨某的做法不对,但认为也是被逼无奈,“如果不是恶意拖欠,谁愿意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呢”。
记者说话